百年商戰
談論巴寡婦清,自然會說起秦始皇。其實,談論巴寡婦清,還不能不說起另外一位歷史名人范蠡。
從巴寡婦清擁有私人武裝的史實,可以想見丹砂經營過程中曾經發生過激烈的爭奪。
這場圍繞丹砂的爭奪,并非始于巴寡婦清,而是從巴寡婦清的祖輩獲得丹穴之日開始,曠日持久,爭奪不斷。從目前已知的情況看,春秋戰國之際這場持續百年的丹砂商戰,主要是在巴寡婦清家族與范蠡家族之間展開的。
范蠡經營什么暴富
說起范蠡,人們自然會想到一系列傳奇故事。
一則,他輔佐越王句踐臥薪嘗膽,經過十年生聚、十年教訓的磨礪,最終戰勝夫(吳)王夫差,一舉消滅吳國。二則,他富于謀略,功成身退,滅吳功成,遂攜美女西施泛舟五湖而去,人生平添了幾分浪漫色彩。三則,他潛逃到了齊國,改名換姓,既農且商,家產陡增,齊人聞其賢,推為國相,最終卻歸相印而間道逃走。四則,他自齊逃魯,止于定陶(今山東西南),認為定陶是居“天下之中”的交通樞紐,是經商寶地,遂自稱陶硃(朱)公,很快暴富,貲累巨萬。
范蠡晚年居于定陶,富甲天下,成為中國商業鼻祖,到底因為經營什么,卻是一件不清楚的事情。
《史記·越王句踐世家附范蠡傳》載:
(范蠡自齊國居陶)於是自謂陶硃公。復約要父子耕畜,廢居,候時轉物,逐什一之利。居無何,則致貲累巨萬。天下稱陶硃公。
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載:
(范蠡)之陶,為硃公。硃公以為陶天下之中,諸侯四通,貨物所交易也。乃治產積居。與時逐而不責於人。……遂至巨萬。故言富者皆稱陶硃公。
綜合兩處記載,范蠡居陶后很快富顯天下,但經營什么暴富,卻(可刪)只字未提,以致一直成謎,至今學術界還沒有一個說法。
最早的丹砂富豪
“陶硃公”,簡稱“硃公”,是范蠡止于定陶、決心在此經商后才起的別號,起名之意圖昭然若揭。范蠡經商獲得巨大成功后,天下“言富者皆稱陶硃公”。可見,“陶硃公”之名確實影響甚大。古人很早就有起別號的傳統,而別號往往有其特殊用意和內涵。以范蠡之精于商道,為自己起一個招徠顧客的的名號,實在是情理中事。
基于“陶硃公”的起名意圖和使用效果,不妨作出一個推測,“陶硃公”之名號相當于后世的商號,隱含著范蠡的經商主業。
“陶硃公”之“硃”,按照其形聲兼會意的構字方法,就是赤石,即丹砂。許慎《說文解字》曰:“丹,巴越之赤石也。”可見,硃、赤石、丹砂,同為一物。由此可見,范蠡居定陶后之所以“居無何,則致貲累巨萬”,除了長于經商之道外,很可能是經營丹砂這一緊俏商品的緣故。
春秋戰國時期之富商,往往靠經營鹽、鐵、丹等緊俏商品起家。從這個角度看,范蠡在很短時間內“貲累巨萬”,僅靠“耕畜”之事是難以實現的,而經營丹砂恰好能夠很快累積起巨量財富。
丹砂的應用,至少在距今6000多年前的河姆渡文化中就已經開始了,夏商周三代,更是得到廣泛應用。除了用作顏料、涂料、染料、防腐材料外,丹砂最重要的功能是藥用。作為藥物的丹砂,既是滿足人們追求健康長壽的不死之藥,又是醫治戰爭外傷的上等軍用藥物。春秋時期,諸侯爭雄,戰爭連年,同時養生長壽文化正向依靠醫藥方向轉型,整個社會對丹砂產生了巨大需求。而范蠡所居的定陶,是居“天下之中”的樞紐,又與崇尚神仙不死之術風氣極濃的燕齊濱海地域接壤,因而丹砂自然成為炙手可熱的緊俏物資。
那么,范蠡經營的這些丹砂從何而來呢?考察春秋時期的丹砂產地,主要集中在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,且主要方式是河床采丹。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載江南特產,丹砂是其中之一。《說文解字》稱,丹砂乃“巴越之赤石。”而范蠡生長于楚國之宛(今河南南陽),建功于越王句(勾)踐,長期生活于丹砂主產區,故熟悉掌握丹砂之妙用成為可能。
丹砂雖然出自南方,但主要市場卻在北方,因為,春秋之際中國經濟政治中心還在北方。當時,丹砂販運銷售到中原一帶,已經由來已久。丹砂貿易的長期存在,為范蠡經營丹砂奠定了產業基礎。
值得注意的是,范蠡經商的定陶,是堯舜之都,而相傳舜長于制陶。制作陶器,既是工業的開端,也是冶煉的濫觴。定陶傳統的冶煉技術,為丹砂的冶煉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技術支持。
“陶硃公”、“硃公”之名,本質上是范蠡經營丹砂的商號,應該是一個合理的推斷。否則,無法解釋范蠡自號“陶硃公”的緣由,更無法解釋范蠡暴富的奧秘。
兩個家族的丹砂之戰
巴寡婦清生活于戰國之際,范蠡生活于春秋末期,時間相距200多年,兩人之間有何關系呢?
第一層關系,兩人同登中國首個富豪榜。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記述春秋至戰國數百年間的著名企業家,只收錄范蠡、子贛、白圭、猗頓、郭縱、烏氏倮、巴寡婦清七人,選錄標準之嚴苛,足見成就之卓著。
第二層關系,兩人皆具有傳奇色彩。一個貴為卿相,一個窮鄉寡婦;一個擁千古美人相伴,一個受千古一帝禮遇;一個有中國商圣之譽,一個集女子經商之尊。
范蠡經營丹砂暴富這一史實的發現,對于了解春秋時期的社會風氣和商業業態,對于研究中國工商業發展史,具有重要參考作用。同時,也揭示出一個重要的史實,春秋戰國時期經營丹砂致富的不只是巴寡婦清,之前還有中國商業鼻祖范蠡,從而形成中國工商業史上兩大丹砂家族:范蠡家族和巴寡婦清家族。
由此看來,巴寡婦清與范蠡的最大關系,原來是商業上的同行。而且,經營丹砂致富的巴寡婦清家族和范蠡家族之間,不排除有商業業上的傳承與競爭關系。探尋巴寡婦清家族與范蠡家族在中國工商史上的傳承與競爭關系,無疑有助于人們對巴寡婦清傳奇人生的深層次解讀。
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載,范蠡“老死于陶”之前,因“年衰老而聽子孫,子孫脩業而息之,遂至巨萬”。考范蠡生年不詳,大約卒于公元前448年。從子孫紹承家業獲得發展,“遂至巨萬”的史實看,范蠡家族的丹砂經營至少有數世之傳。
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又載,“巴寡婦清,其先得丹穴,而擅其利數世,家亦不訾”。巴寡婦清生卒年不詳,但大約辭世于秦始皇統一中國前后。從其祖先獲得丹礦,而擅利數世的史實看,至少在公元前350—400年前后,巴寡婦清家族就已經開始經營丹砂。
從丹砂產業的傳承看,范蠡的后代與巴寡婦清的先輩,完全有可能曾經同處一個時代,并成為競爭對手。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明確記載,巴寡婦清家族是戰國時期丹砂經營的集大成者,是繼范蠡家族之后又一個更加顯赫的丹砂家族,說明在巴寡婦清家族與范蠡家族的商業競爭中,巴寡婦清家族最終得以后來居上。
這場丹砂之戰的細節,現在已經無從知曉。巴寡婦清家族之所以能夠更勝一籌,很大因素應該是“其先得丹穴”。因為,范蠡家族主要是做流通,是商業業態,丹砂貨源難免受制于人;而巴寡婦清家族世居丹砂產地,既壟斷資源,從事丹砂生產,又掌握渠道,從事丹砂貿易,是工商一體化業態。此外,大秦帝國對兩個丹砂家族的不同政策,也是決定這場商戰勝負的關鍵。范蠡家族活躍于齊國,是大秦帝國統一大業的進攻目標,故范蠡家族屬于秦國的打擊對象;巴寡婦清家族活躍于巴郡,是大秦帝國統一大業的戰略后方,故巴寡婦清家族屬于秦國的扶持對象。
雖然,從巴寡婦清受到秦始皇禮遇的情況看,巴寡婦清家族經營丹砂獲得的成功,顯然已經超過了范蠡家族,但是,巴寡婦清與商圣范蠡,堪稱中國工商業史上的雙子星座,既各具靈光,又交相輝映,璀璨于中華民族商業文明的浩瀚星空。
|